监当官,又称监官,
是宋代地方上掌管茶、盐、酒税专卖事务、商税征收以及仓库管理等事务官员的统称。
宋之前虽有与监当官执掌相类似的官员,但并无“监当官”这一称谓,因此监当官是富有宋代特色的差遣体系名。北宋初年,太祖太宗为“收藩镇利权”,加强中央集权,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而监当官的设置即为其中重要一项。
真宗以后,监当官继续存在,但此时监当官价值已发生转变,一方面监当官在宋代财赋循环与流通过程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
另一方面监当官这一职位已成为宋统治者安排贬谪官员和大批杂途入仕之人的重要渠道。此外,监当官是宋代地方上的基层官员,其身处复杂多变的官场,必然与其上级长官及下级属吏产生联系。
首先,转运使作为宋代路一级负责财政事务的长官,其对监当官有监察和奏举的权力,但监当官在一定程度上又会影响转运使的升迁。其次,监当官所收税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宋代地方的财政,其与州县长官又会产生诸多联系。再次,由于监当官地位较低等原因, |